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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鸿集团:*ST华仪:公司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超11亿元

2020-11-25 18:14:54 来源: 浏览:1
原标题:*ST华仪:公司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超11亿元

  2020年11月24日,*ST华仪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从中可以看到:经自查,公司发现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114,102.51万元。

  经自查,公司发现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累计为华仪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金额10.875亿元,其中2017年担保发生额2.58亿元,2018年担保发生额8.295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因违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所产生的损失累计为77,766.94万元。

  公司发现上述违规事项后,第一时间向控股股东华仪集团及其关联方、其他第三方等相关方发函核实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债务、解除担保、解决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除了上述事项,公司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件进展也备受市场关注。据了解,目前*ST华仪收到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最终的结果还需要等待《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确认,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8年4月10日至2019年11月24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11月25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对于*ST华仪涉嫌违法的事实,从之前的公告中看到: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情况;三、未披露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浙江监管局拟决定:对华仪电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陈道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陈孟列、范志实、李维龙、周丕荣、张学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金旭丹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李晓敏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陈孟德、徐乐雁、祁和生、周民艳、汪光宇、彭传彬、屈军、林忠沛、骆克梅、倪淑燕、陈宇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记者注意到,截至11月24日,*ST华仪的收盘价为2.26元。另据“天眼查APP”显示,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压电器和风电设备制造,实际控制人为陈道荣(持有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5.04%)。接下来,对于公司的相关事件进展我们也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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