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受托人和基金经理之间的本质区别
基金受托人保护基金投资者的权益,防止基金信托财产被挪用。基金受托人须与基金经理订立信托协议,在信托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职责,并须获得某些报酬。
当基金托管人有全局性差别时,私募基金经理承担股票基金的实际运行和企业组织的日常管理。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资格的区别
基金管理人的资格有一下几个条件:
1.具有一定金额的资本金,规定在《基金办法》中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低实际收入资本为1000万元
2.与管理者在行政上、财务上、管理者上相互独立
3.有完整的组织结构;
4.有足够的、合格的专业人才;
5.具有完备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资金管理者的资格条件不同
1.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
2.实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
3.足够数量熟悉行动的专职人员;
4.具备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资产的条件
5.具备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职责的区别
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
2.执行基金管理人员投资指令,负责基金名称的资金交流;
3、监督基金管理人员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员投资指令违法违规,不执行,报中国证监会
4.审查、审查基金经理核定的基金资产净额和基金价格
5.保存基金的会计记账本,记录15年以上
6、发行基金业绩报告,提供基金管理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
7、基金章程或者基金合同、管理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基金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
1.依照基金合同书的要求应用基金资产项目投资,管理方法基金资产
2.立即全额的向基金持有者付款基金预估年化收益率盈利
3.储存基金的会订记账本,纪录十五年之上
4、制做股票基金财务报告,立即公示并向中国证监会汇报
5.修定和公示股票基金财产净收益和各股票基金企业财产净收益
6.基金章程或是基金合同条款的别的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