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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股票佣金]非法担保及其他违规函 *ST中天及实际检察官等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2020-05-31 08:42:23 来源: 浏览:1

5月11日,据了解,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纪律处分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ST中天(600856。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裁邓天舟、黄波、时任董事会秘书陈正刚,公开认定邓天舟、黄波不适合在5年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当时的总会计师王海玲、穆天宇以及当时的董事会秘书孙永诚、许田晓受到了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将向中国证监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报告,并将记录在上市公司的诚信档案中。

上交所指出,*ST中天(600856.SH)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公司对外担保未按要求履行审查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16年至2018年期间,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资产)、其子公司及非关联方提供担保16笔,共计22.91亿元,未履行相关审查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详情如下:

2016年6月22日,公司承担了控股股东中天资产及其全资子公司太阳公司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能)三份融资租赁合同的回购义务,共计人民币6亿元,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2.14%。对于上述回购义务,公司直到2019年10月19日才宣布,称回购义务构成对外担保,该担保也未能履行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

2017年7月5日至10月27日,公司为武汉中能、江苏中能燃气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1亿元、6000万元,共计1.6亿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92%。对于上述二保事项,公司未及时披露,也未按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直至2019年10月19日。

于2017年3月30日及2017年5月16日,本公司为非关联方北京钟繇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武汉绿能天然气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绿能)提供贷款担保2.4亿元及3亿元,分别占本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37%及12.97%。对于上述担保事项,公司未及时披露,也未按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直至2019年10月19日和8月10日才对外披露。

2018年1月19日至12月11日期间,本公司向中天公司资产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中天公司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天公司)提供7笔贷款担保,共计9.21亿元,占本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8.71%。对于上述担保事项,本公司未按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直至2019年7月11日和10月19日才向公众披露。

此外,公司为武汉绿能5000万元贷款和新余格非投资合伙(有限合伙)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分别占最新净资产的0.73%和0.29%。上述保证已达到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但公司未及时披露,且截至2019年8月3日和10月19日,未按规定履行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

由于上述非法担保事项,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8月12日受到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未披露担保债务到期和未付情况

从2018年4月27日至2019年5月18日,上述担保涉及公司债务的贷款期限逐渐到期(部分债务因被担保方未能按贷款协议约定偿还本息而加速偿还)。保函的总金额

上述16项担保中的债权人通过诉讼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并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公司共收到应诉通知书14份,涉及金额14.15亿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5.74%,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利润-8.01亿元绝对值的176.65%。2019年4月11日,公司收到武汉绿能担保案应诉通知书,累计诉讼达到披露标准。除2019年6月18日披露的与平安信托有限公司的3.5亿元诉讼外,其余13家诉讼公司未按要求及时披露,对外担保事项及相关诉讼信息直到2019年7月11日、8月3日、8月10日和10月19日才披露。

(四)对外投资事项未及时披露的

根据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对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郑绩建爵[2019)第9号认定的事实,本公司存在以下2项未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外商投资事项。

2016年12月1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中天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将荆州希望能源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的太阳公司青岛中天宇恒能源有限公司合并,收购加拿大阿尔伯达省Twin ButteEnergyLtd(以下简称TBE项目)的油气资产,增资扩产的议案。青岛中天出资13.95亿元,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4.72%。2017年2月23日,上述外商投资通过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青岛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上述公司的对外投资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应当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但是,公司没有按照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也没有及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经核实,上述外商投资项目于2017年3月31日进行了重组,青岛中天公司对该项目的投资调整为1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54%。

2018年5月11日,st中天子公司青岛中天公司董事会(600856。上海),审议通过了青岛中天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加拿大艾伯塔省康纳赫公司全部资产、增资扩产的议案,批准青岛中天公司通过青岛天极能源有限公司以总投资不超过9亿元收购。上述投资金额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8.27%。2018年7月16日,公司上述对外投资通过青岛市发改委备案。2018年11月12日,青岛中天终止上述项目投资,并未实际进行投资。

2020年5月8日,公司披露其海外控股子公司卡尔加里中天能源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卡尔加里)和龙润勘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润)收到原告喜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力)的起诉,公司间接持有喜力0.55%的股份。2017年1月至9月,本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邓天舟及其女儿邓晓波将何能海信收到的4400万美元投资资金转移至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卡尔加里和龙润。后来,卡尔加里和龙润向邓晓波、邓天舟等相关方提供了资金。由于上述事件,卡尔加里和龙润作为被告被起诉。该公司的资产被法院冻结,他们可能共同承担清算责任。

上交所指出,鉴于该事项影响重大,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 第17.1条等有关规定,现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披露,2016年11月至2017年9月,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邓天舟担任何能海鑫董事。2017年1月至9月,邓天舟和他的女儿邓晓波将何能海鑫的4400万美元转让给卡尔加里和龙润,理由是邓天舟拥有何能海鑫的所有权和控制权。本公司还披露了相应资本流入的具体情况,包括资本金额及形成原因。

二。公告透露,卡尔加里和龙润随后将向邓晓波、邓天舟等相关方提供转让的4400万美元。这部分资金总额约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3.32%。本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回复我们的询函,在自查中没有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本公司补充披露:(1)相应资金流出的具体情况,逐一列示相关资金的金额、用途、去向及会计处理,并说明相关资金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为保护本公司利益所采取的措施;(二)相关基金交易的事项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如果没有,请解释原因以及是否符合要求;(3)结合资金的用途、性质和决策过程,说明公司向邓天舟等相关方提供的转让资金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如果是,请说明发生资金占用的具体原因、相关责任人以及前次核查中未如实披露的原因和责任人。

3.公告披露,法院发布了对卡尔加里和龙润所有资产的冻结令,包括银行存款和房地产,禁止相关方处置“可收回的财产”。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卡尔加里龙润公司总资产达83.81亿元,占上市公司总资产的75.05%。龙润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6.86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63.28%。公司补充披露:(1)上市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资产账户中冻结资产的具体明细、金额和比例应以表格形式列示;(2)冻结卡尔加里和龙润公司相关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以及风险的充分预警;

(3)结合邓天舟等相关方的财务状况,说明该诉讼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包括可能的赔偿责任等。以及公司应采取的措施,并充分提醒相关风险。

四、公司自查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别是海外子公司,是否存在未披露的资本占用、诉讼、资产冻结等应当披露的事项,以及是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5.公告披露,公司于2020年5月5日收到海外控股子公司移交的法院起诉书。该公司还披露了海外控股子公司收到起诉书或资产冻结令的具体时间,该公司是否有任何不及时的信息披露,如果有,原因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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