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证综指收于2915点,上涨2.21%。
当日,券商指数上涨4.45%,红塔证券和郭进证券触及涨停。
在新闻方面,监管机构将对适时引入做市商制度和引入单笔T 0交易的消息做出回应,这可能成为今日证券公司和更广泛市场强劲增长的主要刺激因素。
不久前,上海证券交易所针对2020年NPC和CPPCC会议期间代表会员对资本市场提出的建议,表示将“适时引入做市商制度,研究引入单笔零交易,确保市场流动性,确保价格发现功能的正常实现”。
在两会期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何强提出了本次交易的方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表示,科学创新局注册制度取得了很大成效,但该局的交易风险不容忽视。T 0交易机制的实施将有助于投资者及时止损,保护股东利益,更好地与登记制度改革的步伐相结合,促进我国资本市场更加成熟的建立。
不过,据公开报道,何强已经在两会上连续八年提出在中国股市试行T 0,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在a股推出T 0系统。
根据财新网的报道,接近交易所的人士回应称,T 0目前仅处于研究阶段,不会立即实施。没有必要过度解释它。
事实上,上海证券交易所早在2005年就已经研究过是否推出T 0交易系统。
这份名为《关于我国推行日内回转交易(T+0)制度的可行性研究》的报告指出,中国已经允许a股、b股和可转换债券在不同时间进行T 0交易。T 0的实施有助于活跃市场,提高券商的经营业绩,提高市场定价效率,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灵活便捷的投资手段。我国有必要在近期推出T 0交易,但仍存在法律障碍,一旦推出T 0交易,还必须加强对投资者透支交易的监管。
早在资本市场建立之初就尝试了T 0系统,但由于种种原因,a股交易选择了T 1系统。
作为一个以前的“试水”市场,b股从T 0系统开始,然后成为T 1系统。
由于大多数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可转换债券市场已将其交易系统从T 1改为T 0。
上述报告提到了交易制度变革的法律障碍,当时《证券法》第106条规定:“证券公司接受委托或自营交易,当日买入的证券不得当日卖出。”
根据《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102条,“债券可以反向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以在T 0交易
目前,上述法律规定没有改变。
业内人士认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这一次的回应不应被过度解读。新《证券法》已经颁布,而交易系统的改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如果监管机构打算进行调整,市场应该在新《证券法》被修订之前就已经讨论过了,现在不会有任何热点。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